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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蒋某民间借贷纠纷通知书(2021)湘0482民初29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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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482民初2937号
  • 案件名称

    邓某、蒋某民间借贷纠纷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常宁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邓某;蒋某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蒋某: 你诉与被告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进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七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25元。本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宁支行,账号:43001560064050001595。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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