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蒋某民间借贷纠纷通知书(2021)湘0482民初29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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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82民初2937号案件名称
邓某、蒋某民间借贷纠纷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常宁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邓某;蒋某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蒋某: 你诉与被告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进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七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25元。本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宁支行,账号:43001560064050001595。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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