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男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13执266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13执2660号案件名称
李丽男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李丽男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13执2660号李丽男、沈阳熙源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李丽男与被执行人沈阳熙源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5166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后,强制执行被执行人52342元(包含执行案款51667元+执行费675元)。至此,李丽男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13民初343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谢 菲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王彤彤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段传江、段家书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4执387号 下一篇 梁胜与王丹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0802执保304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