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某、李某某通知书(2021)湘0407恢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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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07恢202号案件名称
于某某、李某某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于某某;李某某案件缘由
合伙协议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407恢202号 于某某、李某某: 关于申请执行人于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合伙欠款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本案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杨国志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刘 璇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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