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四川极限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433执5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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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433执564号案件名称
刘建国、四川极限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冕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刘建国;四川极限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刘兵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564号刘兵:你与刘建国、四川极限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2804.00元,执行费114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4380.00元,其中,本金82804.00元,利息1576.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刘兵,执行费已按规定上缴财政。至此,刘兵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33民初343号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564号刘兵:你与刘建国、四川极限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2804.00元,执行费114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4380.00元,其中,本金82804.00元,利息1576.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刘兵,执行费已按规定上缴财政。至此,刘兵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33民初343号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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