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德县人民法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432执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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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432执165号案件名称
喜德县人民法院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四川省喜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川省喜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喜德县人民法院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喜德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2执165号喜德县人民法院与郑德新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0.00元,其中。本院已于2021年9月8日将该款转付至国库。至此,喜德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3432刑初14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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