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顺发塑业有限公司、贵州厚德载物水泥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1执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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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1执713号案件名称
江口县顺发塑业有限公司、贵州厚德载物水泥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口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口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江口县顺发塑业有限公司;贵州厚德载物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口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1执713号贵州厚德载物水泥销售有限公司、江口县顺发塑业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江口县顺发塑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贵州厚德载物水泥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照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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