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徽、孟丽丽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2执保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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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622执保719号案件名称
刘徽、孟丽丽等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蒙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刘徽;孟丽丽;朱晴晴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2021)皖1622执保719号刘徽、孟丽丽、朱晴晴:本院根据刘徽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8月31日作出(2012)蒙民一初字第02137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9日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经系统查询该查封已超期系统自动解封,因此无法办理解封。内容详见回执。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2021)皖1622执保719号刘徽、孟丽丽、朱晴晴:本院根据刘徽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8月31日作出(2012)蒙民一初字第02137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9日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经系统查询该查封已超期系统自动解封,因此无法办理解封。内容详见回执。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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