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留中、丁运见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703执8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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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703执836号案件名称
闫留中、丁运见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闫留中;丁运见;连云港玉中建材有限公司;连云港连冠电机维修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703执836号连云港玉中建材有限公司、连云港连冠电机维修有限公司、闫留中、丁运见:申请执行人连云港玉中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连云港连冠电机维修有限公司、闫留中、丁运见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闫留中自动履行55000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余款不再主张。至此,(2020)苏0703民初14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连云港连冠电机维修有限公司、闫留中、丁运见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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