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某、李某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1182执6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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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1182执694号案件名称
魏某某、李某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西省汾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魏某某;李某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1182执694号魏某某、李某: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魏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61320元,负担案件受理费668元,承担案件执行费830元。本院现已依法强制执行到位61988元,并于2021年9月3日将该执行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承担案件执行费830元已缴纳。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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