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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某、李某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1182执6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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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1182执694号
  • 案件名称

    魏某某、李某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山西省汾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魏某某;李某
  • 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1182执694号魏某某、李某: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魏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61320元,负担案件受理费668元,承担案件执行费830元。本院现已依法强制执行到位61988元,并于2021年9月3日将该执行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承担案件执行费830元已缴纳。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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