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卢海霞、王恩志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291民初8046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91民初8046号
  • 案件名称

    卢海霞、王恩志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卢海霞;王恩志;大连万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91民初8046号原告:卢海霞。被告:王恩志。被告:大连万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在受理原告卢海霞与被告王恩志、大连万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1年9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卢海霞的撤诉申请,无规避法律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卢海霞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卢海霞负担。审判员  邹凤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宋燕妮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