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辉、刑事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02执1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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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802执1057号案件名称
刘国辉、刑事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刘国辉;刑事庭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02执1057号刑事庭、刘国辉: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被执行人刘国辉罚金一案,被执行人刘国辉已将应缴纳的罚金履行完毕,特此发出结案通知书。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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