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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市德瑞通运业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624执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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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0624执525号
  • 案件名称

    怀仁市德瑞通运业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怀仁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怀仁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怀仁市德瑞通运业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怀仁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624执525号申请人:怀仁市德瑞通运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怀仁市云中镇西小寨村西二级路原大西洋院内。法定代表人:刘丽芳,任公司监事。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朔州市朔城区广安西街朔州市地震局办公大楼一、二层。负责人:张雁梅,任总经理。怀仁市德瑞通运业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2021)晋0624执525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建强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左国林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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