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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明高、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281执1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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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281执1801号
  • 案件名称

    印明高、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盘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盘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印明高;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民事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281执1801号印明高、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印明高与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229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2794元,其中,申请执行标的52290元,执行费684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8日将该款转付给印明高。至此,印明高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盘劳人仲案字(2021)第251号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承办人陈金龙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唐明权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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