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加伟、杨顺学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7执9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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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27执961号案件名称
朱加伟、杨顺学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赫章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赫章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朱加伟;杨顺学;文道敏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赫章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7执961号朱加伟(申请执行人)、杨顺学、文道敏(被执行人):朱加伟与杨顺学、文道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62513.33元。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登记信息、工商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所在地调查;经我院查询被执行人无银行无存款,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江铃牌(车牌号为贵F*****)车辆,我院已依法查封该车辆,无不动产登记信息,因该车辆价值不大,难以处置,我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经询问申请人意见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表示不需要发布律师调查令、悬赏公告、启动审计程序等其他措施并同意本案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后再恢复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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