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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2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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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2359号
  • 案件名称

    黄兴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四川省泸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黄兴刚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2359号黄兴刚:追缴黄兴刚违法所得一案,执行标的共计144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向方山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让其将扣押黄兴刚的1000元转人罚金账户,本院扣划黄兴刚银行存款440元并转入罚金账户。至此,本院(2021)川0502刑初59号刑事判决书追缴黄兴刚违法所得部分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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