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2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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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2359号案件名称
黄兴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四川省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黄兴刚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2359号黄兴刚:追缴黄兴刚违法所得一案,执行标的共计144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向方山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让其将扣押黄兴刚的1000元转人罚金账户,本院扣划黄兴刚银行存款440元并转入罚金账户。至此,本院(2021)川0502刑初59号刑事判决书追缴黄兴刚违法所得部分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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