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马宏强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保1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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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保1516号案件名称
沈阳金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马宏强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沈阳金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马宏强案件缘由
申请保全案件;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保1516号沈阳金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马宏强:沈阳金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马宏强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保全人两个银行账户。至此,沈阳金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民初12264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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