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刘刘、赵爱虎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828执保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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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828执保395号案件名称
屈刘刘、赵爱虎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陕西省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陕西省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屈刘刘;赵爱虎;白胜利;钟世和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828执保395号白胜利、钟世和、屈刘刘、赵爱虎:白胜利与被申请人钟世和、屈刘刘、赵爱虎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本院于2021年9月7日作出的(2021)陕0828民初111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白胜利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钟世和、屈刘刘、赵爱虎名下136446元范围内的财产予以保全。在本案保全过程中,对钟世和、屈刘刘、赵爱虎各类账户进行了查询,对钟世和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款11502.92元、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存款3913.06元、赵爱虎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款100000元、合计115415.98元予以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828民初1119号民事裁定书生效确定的内容部分保全,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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