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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刘刘、赵爱虎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828执保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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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828执保395号
  • 案件名称

    屈刘刘、赵爱虎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陕西省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陕西省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屈刘刘;赵爱虎;白胜利;钟世和
  • 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828执保395号白胜利、钟世和、屈刘刘、赵爱虎:白胜利与被申请人钟世和、屈刘刘、赵爱虎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本院于2021年9月7日作出的(2021)陕0828民初111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白胜利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钟世和、屈刘刘、赵爱虎名下136446元范围内的财产予以保全。在本案保全过程中,对钟世和、屈刘刘、赵爱虎各类账户进行了查询,对钟世和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款11502.92元、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存款3913.06元、赵爱虎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款100000元、合计115415.98元予以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828民初1119号民事裁定书生效确定的内容部分保全,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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