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683执301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浙0683执3015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嵊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浙江宝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赵耀东案件缘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嵊 州 市 人 民 法 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683执3015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浙江宝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赵耀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2019)浙0683民初864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1年9月13日立案执行。现由于被执行人赵耀东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