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忠、杨晓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3022执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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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3022执521号案件名称
王学忠、杨晓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卓尼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卓尼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王学忠;杨晓东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卓尼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3022执521号杨晓东、王学忠:本院在执行杨晓东与王学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8月24日受理本案,于2021年8月26日向被执行人王学忠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王学忠向申请人杨晓东支付欠款34000元。被执行人王学忠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缴纳案款10000元,于2021年9月24日向我院缴纳案款18100元。我院于2021年9月23日从被执行人王学忠银行账户依法扣划案款5900元。申请人杨晓东于2021年9月23日领取案款15900元,于2021年9月24日领取案款18100元。至此(2021)甘3022民初89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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