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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忠、杨晓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3022执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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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3022执521号
  • 案件名称

    王学忠、杨晓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卓尼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卓尼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王学忠;杨晓东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卓尼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3022执521号杨晓东、王学忠:本院在执行杨晓东与王学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8月24日受理本案,于2021年8月26日向被执行人王学忠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王学忠向申请人杨晓东支付欠款34000元。被执行人王学忠于2021年9月22日向本院缴纳案款10000元,于2021年9月24日向我院缴纳案款18100元。我院于2021年9月23日从被执行人王学忠银行账户依法扣划案款5900元。申请人杨晓东于2021年9月23日领取案款15900元,于2021年9月24日领取案款18100元。至此(2021)甘3022民初89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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