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桂全、孙友好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恢129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恢1297号案件名称
巩桂全、孙友好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巩桂全;孙友好;姜艳娜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恢1297号申请执行人巩桂全与被执行人孙友好、姜艳娜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7087元。经本院立案,已执行到位57087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巩桂全申请执行的(2018)苏0381民初895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昆朋、张治国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2021)豫0825民特487号 下一篇 黑龙江吉诉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王凡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黑1281民初5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