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1等执行裁定书(2021)京0108执225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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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京0108执22544号案件名称
周某1等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北京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周某1;张某案件缘由
继承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京0108执22544号申请执行人:张某,女,1958年8月2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公民身份号码×××。被执行人:周某1,女,1964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公民身份号码×××。被执行人:周某2,男,1955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公民身份号码×××。被执行人:周某3,女,1953年9月28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公民身份号码×××。本院在执行张某与周某1、周某2、周某3继承纠纷一案中,因涉案房屋份额分割不明,无法执行房产过户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终结(2021)京0108执2254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杨 哲审判员 刘 赛审判员 张瀚文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董艳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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