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424执195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浙0424执1953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盐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海盐县人民法院;肖维民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424执1953号肖维民:海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肖维民刑事罚金一案,移送执行标的额2500元。案经执行,执行标的额全部执行到位,故案件执行完毕而结案。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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