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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1与王某2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京0102民初21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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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京0102民初21372号
  • 案件名称

    王某1与王某2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北京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王某1;王某2
  • 案件缘由

    赡养费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京0102民初21372号原告:王某1,男,1942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3(王某1之子),男,1970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被告:王某2,女,1971年8月13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原告王某1与被告王某2赡养费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王某1于2021年5月22日死亡。本院经审查认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本案中,原告王某1死亡,故应依法终结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判员  李方涛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王 奇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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