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铁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82执1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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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82执1265号案件名称
邢铁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北镇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邢铁新案件缘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辽0782执1265号申请执行人:北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北镇市广宁镇南大街42号。被执行人:邢铁新,男,1970年11月4日生,汉族,住北镇市常兴店镇河北村691号,身份证号马210782197011040459。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邢铁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审判员 佟大志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李晓丹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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