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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灵桥、苌军献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25执14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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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325执1499号
  • 案件名称

    何灵桥、苌军献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嵩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嵩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何灵桥;苌军献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嵩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25执1499号何灵桥、苌军献:本院(2021)豫0325执149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何灵乔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8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苌军献已按判决书确定义务履行完毕。执行费799元,由被执行人苌军献承担,双方无其他争执。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嵩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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