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兰、衡阳市银祥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1执103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421执1035号案件名称
周宏兰、衡阳市银祥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周宏兰;衡阳市银祥置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1执1035号周宏兰、衡阳市银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已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周宏兰与被执行人衡阳市银祥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2021)湘0421执1035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周小平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罗 超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朝阳县木头城子镇西三家村村民委员会、管金峰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1321民初3030号 下一篇 马振豪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晋0224执479号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