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强、马艳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163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1638号案件名称
张明强、马艳东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张明强;马艳东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1638号张明强、马艳东:张明强申请执行马艳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2021)黑0521民初2308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8月18日立案,双方当事人于2021年8月23日达成和解,需长期履行,本案全部未履行,本案结案。如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以恢复对原生效文书的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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