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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钦、赵勇军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恢6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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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恢645号
  • 案件名称

    杨国钦、赵勇军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四川省泸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杨国钦;赵勇军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恢645号杨国钦、赵勇军:杨国钦与赵勇军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赵勇军已履行完毕。至此,杨国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川0502民初379号民事调解书及原执行案件(2017)川0502执45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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