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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薛辉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1225执3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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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225执3590号
  • 案件名称

    张万、薛辉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阜南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张万;薛辉;薛建康;杨孝中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皖1225执3590号申请执行人:张万,男,汉族,1976年6月2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南县。被执行人:薛辉,男,汉族,1992年7月5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南县。被执行人:薛建康,男,汉族,1970年11月15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南县。被执行人:杨孝中,男,汉族,1962年10月12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南县。本院在执行张万与薛健康、薛辉、杨孝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万自愿撤销执行,已执行到位47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执359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屹立审判员  朱 林审判员  李 忠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赵兴旺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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