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太附带民事赔偿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青2523执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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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青2523执323号案件名称
公保太附带民事赔偿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公保太案件缘由
附带民事赔偿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结案通知书(2021)青2523执323号被执行人:公保太。 贵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的被执行人公保太犯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公保太应缴纳案款64046.1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公保太家属向受害人俄日先给付案款52046元,受害人俄日先向本院申请执行救助基金12000元。现通知(2021)青2523执323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O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PAGE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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