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景山、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内0703执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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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内0703执417号案件名称
许景山、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呼伦贝尔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许景山;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内0703执417号许景山、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许景山与被执行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已履行给付义务,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双方当事人,本案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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