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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解作江婚姻家庭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苏0722执恢9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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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722执恢906号
  • 案件名称

    王娟、解作江婚姻家庭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东海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王娟;解作江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苏0722执恢906号申请执行人:王娟,女,汉族,住连云港市东海县。被执行人:解作江,男,汉族,住东海县。申请执行人王娟与被执行人解作江离婚纠纷一案,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苏0722民初986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陆洪远审判员  王信甲审判员  颜廷海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陈江超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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