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峰、郑梅丽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622执保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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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1622执保814号案件名称
黄峰、郑梅丽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蒙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黄峰;郑梅丽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2021)皖1622执保814号黄峰、郑梅丽:本院根据黄峰、郑梅丽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9月13日作出(2021)皖1622民初731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24日解除对葛洪刚、李琴名下共有的位于蒙城县庄子仁和苑房产的查封。解除对陈小明、葛红梅名下共有的位于蒙城县盛世漆园房产的查封。内容详见回执。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2021)皖1622执保814号黄峰、郑梅丽:本院根据黄峰、郑梅丽的解除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9月13日作出(2021)皖1622民初731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9月24日解除对葛洪刚、李琴名下共有的位于蒙城县庄子仁和苑房产的查封。解除对陈小明、葛红梅名下共有的位于蒙城县盛世漆园房产的查封。内容详见回执。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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