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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帅帅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182执3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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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182执3386号
  • 案件名称

    郑州中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帅帅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荥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荥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郑州中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帅帅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82执3386号申请执行人:郑州中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荥阳市广武镇广贾路东侧清华忆江南山湖居A1号楼一层101。法定代表人:黄伟锡,系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田帅帅,男,汉族,1995年8月21日出生,住河南省新蔡县。申请执行人郑州中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田帅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荥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豫0182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郑州中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向我院递交执行申请书,要求被执行人田帅帅配合申请执行人郑州中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XY19005299190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手续及编号为(2019)荥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45018号房屋预告登记注销手续及豫2019荥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48182号抵押登记。本案在执行中,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50元,本案已结案。故(2021)豫0182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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