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春芝、张玉晓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625执191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1625执1919号案件名称
左春芝、张玉晓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郸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郸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左春芝;张玉晓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郸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625执1919号左春芝、张玉晓:左春芝与张玉晓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左春芝。并删除手机短信、微信聊天、朋友圈、抖音平台中侵犯名誉权的图片、信息、视频。至此,左春芝(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625民初382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执行员 :王博全书记员 :高海伟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宋少坡、马涛申请保全案件、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1523执保652号 下一篇 艾小玲、湖南接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11执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