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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春芝、张玉晓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625执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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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625执1919号
  • 案件名称

    左春芝、张玉晓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郸城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郸城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左春芝;张玉晓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郸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625执1919号左春芝、张玉晓:左春芝与张玉晓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左春芝。并删除手机短信、微信聊天、朋友圈、抖音平台中侵犯名誉权的图片、信息、视频。至此,左春芝(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625民初382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执行员 :王博全书记员 :高海伟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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