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蓉、方正学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824执恢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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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824执恢209号案件名称
王蓉、方正学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石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石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王蓉;方正学;苏光霞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石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824执恢209号王蓉(申请执行人)、方正学(被执行人)、苏光霞(被执行人):王蓉与方正学、苏光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6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68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3日将该款转付给王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王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1)石棉县执字22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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