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1004执36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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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004执3650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徐德林;施庆财;张美玲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浙1004执3650号 施庆财、张美玲:你与徐德林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74800元,你已全部履行。现通知你,本院(2021)浙1004执3650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2021年9月26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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