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建平、严建平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快执结案通知书(2021)陕0104执57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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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104执5718号案件名称
严建平、严建平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快执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严建平;严建平;王侥;王侥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Î÷°²ÊÐÁ«ºþÇøÈËÃñ·¨Ôº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04执5718号王某某、严某某: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严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8月30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被执行人严某某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费54元被执行人严某某已交纳。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申请执行的本院作出的(2021)陕0104民初234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64条(1)项之规定,通知如下: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104民初234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O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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