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明;任志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681执3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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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681执3014号案件名称
孙立明;任志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港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港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孙立明;任志辉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东港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81执3014号孙立明、任志辉:申请执行人孙立明与被执行人任志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18)辽0681民初548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本院立案强制执行,现该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费4754元被执行人已缴纳。至此,孙立明向本院申请执行(2018)辽0681民初5485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任广慧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李巍巍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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