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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明;任志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681执3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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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681执3014号
  • 案件名称

    孙立明;任志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东港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东港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孙立明;任志辉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东港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81执3014号孙立明、任志辉:申请执行人孙立明与被执行人任志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18)辽0681民初548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本院立案强制执行,现该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费4754元被执行人已缴纳。至此,孙立明向本院申请执行(2018)辽0681民初5485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任广慧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李巍巍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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