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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家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楚保江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11执1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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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11执1674号
  • 案件名称

    吉林市家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楚保江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吉林市家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楚保江
  • 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11执1674号吉林市家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楚保江: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家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楚保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被执行人给付执行款共计68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将全部执行款给付至我院账户,我院已将该款给付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家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家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211民初109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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