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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邢利强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冀0982执保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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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982执保426号
  • 案件名称

    陈某、邢利强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任丘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任丘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陈某;邢利强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任丘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冀0982执保426号申请执行人陈某,男,汉族,2010年3月6日出生,住所地任丘市,联系方式133××××2991。被执行人邢利强,男,汉族,1991年2月26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定州市,联系方式133××××5846。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冀0982财保166号,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邢利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邢利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邢利强银行的存款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及英杰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苏茂增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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