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邢利强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冀0982执保42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冀0982执保426号案件名称
陈某、邢利强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任丘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任丘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陈某;邢利强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任丘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冀0982执保426号申请执行人陈某,男,汉族,2010年3月6日出生,住所地任丘市,联系方式133××××2991。被执行人邢利强,男,汉族,1991年2月26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定州市,联系方式133××××5846。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冀0982财保166号,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邢利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邢利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邢利强银行的存款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及英杰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苏茂增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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