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栓柱、郭云龙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02执7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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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302执796号案件名称
李栓柱、郭云龙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洛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李栓柱;郭云龙案件缘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02执796号李栓柱、郭云龙:李栓柱与郭云龙房屋租赁合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25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3日将该款转付给李栓柱并将位于本市老城区侧房屋交付给李栓柱。至此,李栓柱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302民初99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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