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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栓柱、郭云龙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302执7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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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302执796号
  • 案件名称

    李栓柱、郭云龙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洛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李栓柱;郭云龙
  • 案件缘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302执796号李栓柱、郭云龙:李栓柱与郭云龙房屋租赁合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25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3日将该款转付给李栓柱并将位于本市老城区侧房屋交付给李栓柱。至此,李栓柱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302民初99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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