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政富、冯卫东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622执7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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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622执792号案件名称
惠政富、冯卫东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陕西省延川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惠政富;冯卫东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622执792号申请执行人:惠政富,男,1990年10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被执行人:冯卫东,男,1977年1月15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惠政富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2021)陕0622民初465号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冯卫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劳务费10000元,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惠政富于2021年9月1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同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2021年9月9日被执行人冯卫东主动交纳案款10000元,同日向申请执行人惠政富兑现。诉讼费25元及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冯卫东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被执行人冯卫东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审判员 张慧阳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李 旗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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