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2执4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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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2执4041号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案件缘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2执4041号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与被执行人姚树江、吴金楠、沈阳市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辽0102民初8425号民事判决书,现被执行人姚树江、吴金楠、沈阳市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归还全部欠款,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证明。执行长 刘皓天执行员 于永江执行员 王 飞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苗振宇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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