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某某、卫某某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821执137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晋0821执1374号案件名称
姚某某、卫某某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临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姚某某;卫某某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临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821执1374号姚某某、卫某某:姚某某与卫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550元,其中,本金3500元,执行费50元,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姚某某。至此,姚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0821民初20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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