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1221执恢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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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1221执恢74号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成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成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陈群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1221执恢74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陈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与陈群支付令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陈群已向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结清剩余46000元借款。至此,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2013)成民督字第8号支付令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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