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唐宇、王军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429执7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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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429执772号案件名称
秦唐宇、王军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旬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旬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秦唐宇;王军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¹ãÖÝÊÐÖм¶ÈËÃñ·¨Ôº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陕0429执772号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男。被执行人:秦某某,男。本院于2021年9月10日受理了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秦某某银行存款14700元,现申请执行人已全部领取案件款。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通知如下:被执行人秦某某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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