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子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182执266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0182执2664号案件名称
徐子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荥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荥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徐子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82执2664号被执行人:徐子辉,男,1971年11月5日生,住河南省荥阳市。本院在执行徐子辉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豫0182刑初220号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荥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向我院移送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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