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爱文、被执行人尹爱姣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鄂9004执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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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鄂9004执1319号案件名称
周爱文、被执行人尹爱姣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仙桃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仙桃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周爱文;被执行人尹爱姣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鄂9004执1319号申请执行人周爱文、被执行人尹爱姣:原告周爱文与被告尹爱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0日作出的(2020)鄂9004民初360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周爱文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事项为:被执行人尹爱姣偿还申请执行人周爱文20000元。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尹爱姣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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