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彭某、付某离婚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豫1481民初7968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481民初7968号
  • 案件名称

    彭某、付某离婚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永城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永城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彭某;付某
  • 案件缘由

    离婚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豫1481民初7968号原告:彭某,女,1983年12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永城市。被告:付某,男,1991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永城市。原告彭某与被告付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9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9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彭某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彭某撤诉。案件受理费150(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彭某负担。审判员  赵先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王珊珊 来自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